加拿大签证申请十大误区
加拿大学生签证是按“递送文件”审核的方式,在平均1-1.5个月的时间内通知申请者结果,结果有三:一是拒签,在护照上盖章,附上拒签信,告知理由;二是通过,将签证附贴在护照上,寄送本人或委托中介;三是通知面谈,在30天内前往使馆面谈。面谈后,绝大多数立刻通知结果,极少数在随后再通知结果。故并非每个申请人都需要面谈,只有在申请人材料需要解释说明或需要核实原件或申请人背景较复杂的情况下,才有可能需要面签,而且,自从2008年6月加拿大签证申请中心启动并代为接收签证申请文件以来,加拿大签证申请就基本上只有前面两种结果,要求面谈的案例几乎就没有了。
4.误以为家里有钱就一定可以获得签证
作为一个不以留学为产业的移民国家,加拿大格外重视学生的质量,因为很多国际学生最终会选择留在加拿大,成为其社会的一分子,所以加拿大签证官倾向于接收那些素质优秀、能力突出的好学生,即便他们的家庭经济状况一般甚至较差。而对于很多家庭富裕,但本人成绩差、表现不良或中断学业过长的学生,获得加拿大签证的机会比起那些家境一般却学业出色的学生要低得多。
5.误以为可以用贷款或抵押款作担保
加拿大签证担保金通常只有一种方式――银行现金存款,不接受贷款或抵押款。股票或基金乃至房产必须卖出变现。但炒股、基金或房产的时间可计为存款的历史。另外,部分银行的理财产品如果是保本的,则无须变现,直接可以用作担保金。
6.误以为其它国家拒签会导致加国拒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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